据《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和江发改价格[2018]1232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江门市公立医院定于2019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时实施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为保障医改调价工作的顺利实施,江门市中心医院根据部署要求,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全院中层干部会议,对调价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及安排,并对医务人员进行了培训。为及时有效地研究并妥善解决调价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该院建立了调价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部署各个调价实施环节,保障各项工作在2019年1月1日零点前顺利完成并顺利衔接。
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在取消卫生材料加成的同时,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格的医疗服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继2016年取消药品加成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医改的一项重大举措。此次医改调价工作的实施落地,通过平衡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统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有望改变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和过度使用的现状,着实体现医务人员作为高层次才人工作者的知识价值、技术价值和劳动价值。
为保证患者的正常就医
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为配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院内于2018年12月31日23:30-2019年1月1日00:30进行信息系统及自助设备的升级,届时将影响预约挂号、缴费、查询等相关功能。
2、所有已开具的门急诊处方及检验治疗申请单,务必于2018年12月31日23:30前完成缴费,未在此时间前完成缴费的将作废,如仍需使用的,需医生重新开具处方并执行新的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价格。
截至目前为止,江门市中心医院全院新医疗服务价格已经同步调整完成,网络系统运行平稳,各项测试数据显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