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耗材网 - 耗材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产业焦点 | 企业资讯 | 新品上市 | 行业分析 | 政策法规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企业资讯 > 12月10日起,山东公立医院耗材不再加成!患者做手术将更省钱
Z.biz | 商业搜索

12月10日起,山东公立医院耗材不再加成!患者做手术将更省钱

信息来源:h-c.com.cn   时间: 2019-11-25  浏览次数:26

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政策。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指导意见》确定自今年12月10日起取消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12月10日起,山东公立医院耗材不再加成!患者做手术将更省钱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

以实际购进价格销售

根据《指导意见》,省医保局同日印发了《关于取消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明确了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的具体调整价格。目前各市正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开展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筹备工作,12月10日起全省统一实施。今年以来,省医保局在听取省卫健委意见,召集专家进行充分论证,选择部分项目开展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先后印发了《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

《指导意见》规定,自2019年12月10日起,全面取消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以成本形式打包计入医疗服务价格的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

会上,省医保局副局长郭际水介绍,以2018年数据测算,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12.4亿元,其中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2.24亿元。

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对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补偿

郭际水介绍,本次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补偿。一是坚持“总量控制、优化调整、协同配套”原则。“总量控制”,是指严控医用耗材费用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良性平稳运行、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优化调整”,是指优先调整单独收费医用耗材使用较集中、医疗服务成本回收水平偏低的学科项目价格和比价关系不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项目价格,提高技术服务型收入占比;“协同配套”,是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衔接、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强化部门监管等的配套联动。

二是明确了调整重点。概括起来就是“两支持、两提高、一降低、一放开”,即:重点支持新的医学科学技术、“互联网+”医疗服务、医养健康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中医、儿科等学科领域发展;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等项目价格;降低收费偏高的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逐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项目价格。

六岁以下儿童

所有口腔治疗项目加收不超过20%

根据《指导意见》,取消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了52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上调价格项目467项,包括急诊、疼痛、耳鼻喉、妇产、神经外等我省优势学科项目,治疗、中医等主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且与外省对比价格偏低的项目,介入、全身麻醉、手术、腔镜等技术含量较高且单独收费耗材使用较为集中的项目, 另对六岁以下儿童所有口腔治疗项目加收不超过20%。下调价格项目57项,主要包括血常规、肝功、肾功等主要由仪器设备分析给出结论的检验项目,及双源螺旋CT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医疗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本地区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实际影响,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韩晓婉)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耗材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