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和降低检验项目价格、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保障特殊患者群体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保持价格稳定……12月24日,省卫生健康委召开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气会,确保医用耗材零加成改革顺利推进。
会议通报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介绍了方案拟定背景和过程,明确了总体工作思路,分析了测算和调整方案情况。此次价格调整按属地化管理,省级主要负责30家省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23家驻郑、7家非驻郑),2家驻郑部队医院参照执行。
据了解,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到年底前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按照国家的要求,今年11月,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自2019年12月31日零时起,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并同步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良启说,距离启动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规定时间只有7天,按照方案要求今年12月31日零时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全面取医用消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同步执行由省医保局牵头调整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这项改革旨在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促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在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同时,实现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医务人员收入不减少,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
王良启要求,各医院要认真做好耗材库存盘点和价格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医院收费系统和医保结算系统的更新与维护工作;要继续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认真做好政策培训和宣传解释工作;认真做好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医院运行监测工作。各医院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改革方向,提升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改革方案按计划准时启动、顺利平稳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价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统筹:梁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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