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荀诗媛
上月27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2019年12月31日24时前,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这意味着医药耗材,医院的销售价与采购价一致,患者将不必为此多支付相关比例的医药耗材加成费。这些新政策将会对柳州市民带来哪些福利?1月2日,记者走进市医疗保障局,听取专家解说。
医用耗材加成费用本月正式取消
按照新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进一步提高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运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为重点解决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耗材滥用等问题。医用耗材是指广西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政策中规定可收费的耗材,如一次性胃管、导尿包、一次性吸痰管等,还有一些手术中使用到、但价格较高的耗材,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根据各个医院的发展定位,有些医院使用的耗材上万种,有些则几千种。按原执行的相关政策,医院的医疗耗材价格购进价在1000元以下的可增加8%;1001元至5000元的可增加5%;5001元以上的增加3%。取消加成后,医院的销售价要求与采购价一致。为补偿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允许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从目前全区执行的情况来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方案还在商榷中,待方案出台后,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将与全区同步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稍后进行
目前,市医疗保障局还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分级定价、重点扶持,三医联动,协同推进”等基本原则,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措施,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医疗服务价格调升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总体上不增加群众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据悉,按照有升有降、动态调整的指导方针,新规定还将进一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重点提高受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影响较大、价格 偏低、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价值与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诊疗、麻醉、手术、病理、康复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这意味着如冠状动脉搭桥术等技术难度较大、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可能会调整。但在全区调价方案出台之前,上述手术目前还按柳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2020年稍后进行。自治区下文要求取消的医用耗材加成费用,市医疗保障局已按要求及时与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发出预告通知,确保各公立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准备,并在2019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耗材取消加成后耗材价格调整和有关系统更新。为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近期市医疗保障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医院巡查新规定的执行情况。